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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6〕180号


永仁、武定、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请予审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研文本收悉,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州发改委于4月1日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目前,永仁、南华、武定县现可用的摄像采集设备、编辑制作设备等配套设备较为落后和老化,主播正常,备播以多次维修,已不适应采编播工作需要,严重影响制播能力,迫切需要进行购置添加。经专家组审查后认为,《楚雄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相关深度,功能基本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建设方案可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项目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永仁、武定、南华3县

五、建设内容:购置永仁、武定、南华3县广播电视台采集、编辑、播出设备各一套(具体请见购置方案)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80万元,地方配套120万元。投资分别如下:1、永仁县: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2、南华县: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3、武定县: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

七、项目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2017年。

八、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极大地改善永仁县、南华县、武定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的基础设施现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项目覆盖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效果和质量对于改善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文后,请你局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