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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6〕82号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予审查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研文本收悉,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州发改委于1月28日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大姚县现有广播电视发射台存在狭小陈旧,室内外墙体脱落,供排水及电气系统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基础设施效能,排除安全播出隐患,确保安全优质播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项目覆盖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效果和质量,新建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是十分必要的。经专家组审查后认为,《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相关深度,功能基本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建设方案可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

二、项目名称: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院内

五、建设内容:1、新建机房1 栋,框架结构,3 层,建筑面积560.36㎡。2、道路硬化393.24㎡。3、室外场地硬化549.42 ㎡。4、新建植草砖停车位5个。5、部分空地绿化及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

七、项目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2017年。

八、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极大地改善大姚县广播电视发射台的基础设施现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优质播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项目覆盖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效果和质量对于改善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文后,请你局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抓紧做好项目其他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