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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州发改委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3号)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州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本委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根据人事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充实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指定经济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加强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适应。

(二)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

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印发《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指导各科室有针对性的报送政务信息,提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培训交流,组织本委内部宣传业务培训,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州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充分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网络培训平台,将学习培训内容纳入干部入职、晋升等环节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了“阳光发改文明”QQ群(群号184363878),组织本委及部分县市发改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业务沟通。

(三)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制定并下发了《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等,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信息采集、保密审查及考评奖惩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编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节及做法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各科室主动将本部门工作同政务公开挂钩,由经济信息中心统一协调各项工作,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按季通报,年终考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和目录,及时修订和完善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4〕52号)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信息采集、保密审查及考评奖惩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融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并下发了《州发改委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二、着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委通过“州发改委信息门户网站”、“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不同网站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30条;组织参加云南省广播电台“金色热线”和楚雄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各1次,主动公开发布和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 014〕46号)精神,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州人大、政协代表提交的由我委主办的共10件提案结果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座谈会、咨询会、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对“十三五”规划编制等工作进行解读,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

(三)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进一步加强州发改委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5〕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配合州政府办认真完成了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进一步对州发改委网站栏目、信息进行了梳理,着力解决网站存在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交流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5〕6号)要求,管理运维好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本年度办理“96128”专线电话业务1件,办理网络查询件3件。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我州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署,认真编制州发改委权力清单,目前,权力清单已报州编办审核,待州编办审核确认后,将及时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公开。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楚雄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相关网上审批平台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精神和我州的工作部署,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要求,分别把州发改委和州粮食局的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综合交通、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网站及时发布项目审批等进展情况,同时,不定期在网站发布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州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4个30项目”及省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4个100项目”推进情况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工作

及时修改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本年至今,我委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至今,我委收到网上信访及其它投诉件13份,均按期给予了答复及相应处理。

本年至今,我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问题。通过全委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完善,取得了实效,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学习领会不深、不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制度还不健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全面准确;三是对重大行政决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重视不够,没有完全到位。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整改。

(二)下步工作意见。2016年,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开目录,增加信息来源,丰富网上公开的内容并创新特色;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多样,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委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加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