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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州发改委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州发改委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本委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考评,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一)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变动,在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基础上,及时调整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本委经济信息中心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委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加强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制定并印发了《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考核制度)等,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信息采集、保密审查及考评奖惩机制。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分别进行保密审查后方能公开,建立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精准、真实可靠。

制定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了政务公开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节及做法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同该科室工作挂钩,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按季进行通报,年终纳入单位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实施。

根据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并公布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明确了年度工作要点,确保了所牵头的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方案、有安排、有落实。

二、着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今年7月,我委完成了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新版门户网站整合了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按照国家、省、州政务公开相关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对原网站栏目、信息进行了梳理,加强了咨询投诉、政务查询、在线审批等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设,着力解决网站存在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交流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今年以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完善了“机构简介”、“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等栏目建设;及时编制修改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了人事信息、部门文件、政策文件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重大建设项目、价格收费、粮食工作等政务信息397条。

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5〕6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分别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改委窗口及本委经济信息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设立专门人员,指定由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运维好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本年度办理“96128”专线电话查询业务1件,办理政务信息在线解答件2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线查询信息13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公开楚雄州发改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我州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署,认真编制州发改委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楚雄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相关网上审批平台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通过在楚雄州发改委门户网站链接省委编办“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楚雄州发改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页面,实现了共51项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公开。

(二)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梳理州发改委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公开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办理结果等。全面实现省、州、县互联互通,网上公开、网上申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2016年,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州发改委负责的综合协调窗口共登记项目88个,分发和转入分发各投资项目审批单位的审批事项1364件,其中州发改委窗口接件337件,办结269件,办结率100%,提速率5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有效解决了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明显提升我州投资项目审批的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促进我州经济发展。

(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按月发布州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信息,目前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6条;重点围绕综合交通、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栏目,目前共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45条;通过州发改委门户网站“通报公告”栏目,按月发布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目前共发布信息10条。

(四)“价格与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设“价格与收费”专栏,目前共发布价格监测信息21条、价格收费目录信息8条、价格执法信息2条。

(五)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今年以来,我委在“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和“州发改委门户网站”按听证规定程序发布公示了“世界恐龙谷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方案听证”信息(第一、二、三号公告),实现了重大决策过程及结果的公开。

(六)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要求,分别把州发改委和州粮食局的一般公共财政、“三公经费”等财政预算、决算情况按时限分别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今年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

(七)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今年以来,州发改委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全媒体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报纸和电视公开“十三五”规划、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重大政策。梳理、汇总2014年以来或现行的涉及发改委工作的政策法规25条,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撰写解读材料报送州委、州人民政府,并通过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目前共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进行“十三五”规划、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的解读工作,王文书副主任通过州电视台解读“十三五”规划及相关经济政策5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工作

及时修改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本年至今,我委尚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本年至今,我委收到网上信访及其它投诉件9份,均按期给予了答复及相应处理。

本年至今,我委没有政务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问题。通过全委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公开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完善,取得了实效,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学习领会不深、不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制度还不健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全面准确;三是对重大行政决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重视不够,没有完全到位。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整改。

(二)下步工作意见。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开目录,增加信息来源,丰富网上公开的内容并创新特色;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多样,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委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加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