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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2017年上半年涉烟物品价格认定完成情况

2017年上半年楚雄州的涉烟物品价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法释〔2010〕7号、《云南省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物品价格认定标准》、《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的要求,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优质服务”理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依法认定、程序规范、及时办理、结论质量等方面均有所提升,特别是楚雄市、大姚县、元谋县、姚安县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嫌疑人、行政执法机关处罚涉案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为全州“两烟”打假打私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7年1至6月,全州共完成涉烟案件价格认定195件,认定金额2412.11万元。主要涉及制假窝点查获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通用设备、烟叶烟丝烟梗烟末等制烟原料和成品卷烟;非法经营案查获的初烤烟叶、烟丝等制烟原料,真品卷烟、假冒伪劣卷烟等烟草制品。

认定 单位

认定数量(件)

认定金额(元)

州级

1

15022774

楚雄市

73

186903

禄丰县

5

3691114

武定县

1

44000

元谋县

19

189800.5

永仁县

15

3753931

大姚县

61

746958

姚安县

16

17391

南华县

1

312000

牟定县

3

156254

双柏县

0

0

合 计

195

24121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