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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2018年度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能源〔2018〕179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楚雄供电局:

现将《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2018年度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文件的通知》(云能源电力〔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抓好落实。

一、请各县市发改局和县市供电公司(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中涉及电力建设职能职责的相关工作。请楚雄供电局指导督促县市供电公司(局)认真梳理各自供电区内国有林场电网建设管理及供电保障情况,将国有林场供电基础设施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范围,组织项目实施,为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请县市供电公司(局)将国有林场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县“十三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并报楚雄供电局统筹后,转报州能源局纳入州“十三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请楚雄供电局统筹协调县市供电公司(局)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