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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姚县新华书店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8〕340号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大姚县发改局关于请予审批楚雄大姚县新华书店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发改社会请〔2018〕24号)及可研文本收悉,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州发改委于7月27日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大姚分公司单一的经营网点销售模式明显与城市发展不相匹配,无法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目前大姚县城东街老新华书店已列入旧城棚改范围,房屋已拆除,待原址回迁后经营网点地处县城闹市中心地段,城市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大型货车无法驶入,这将给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发行带来极大的限制,严重影响新华书店“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服务承诺。鉴于大姚新华书店目前情况,急需建设及仓储、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用房。因此建设新华书店业务用房是很有必要的。经专家认真审查后认为,可研编制要素齐全,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功能基本满足需求,原则同意《大姚县新华书店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大姚县新华书店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姚县金碧镇。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和仓库。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1315万元。

八、项目建设年限:二年。

九、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可为大姚县人民群众提供上万册图书,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知识水平,满足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见。

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可研批复内容,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完成初设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