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1018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8-10-18
- 发文字号:楚发改收费〔2018〕410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收费〔2018〕410号
州委有关部门,州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中院,州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