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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南华县石桥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18〕466号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

来文《关于请求审批云南省楚雄州2019年南华县石桥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发改请〔2018〕24号,项目代码:2018-532324-48-01-040593)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下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686号)、《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 1057号)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印发的《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云发改农经规〔2018〕1号)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组织专家对南华县石桥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出具了审查意见,认为已达到批复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南华县坡耕地较多,已成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水土流失及其所带来的面源污染是下游河道生态保护的主要难题之一。同时,坡耕地面积大、灌溉措施不配套等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也是造成当地群众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项目的实施可有效遏制流域内的水土流失,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重要作用,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小流域项目区的选择。石桥河小流域项目区土地总面积538.66公顷,项目区内坡耕地比重较大,坡耕地面积241.39公顷,占流域土地总面积的44.81%,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化程度不高、生产技术落后,导致项目区群众收入较低、经济发展滞后。小流域项目区的选择符合坡耕地面积大、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等项目区选择的要求。

三、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措施整体布局及建设目标。方案设计对流域内的坡耕地进行治理,对地面坡度小于25度、土壤侵蚀强度在强烈以下、土层厚度大于50厘米、土壤质地及有机质含量浦足耕作要求的地块,实施坡改梯。同时,布设配套的灌溉措施及田间道路,提高流域内灌溉条件和机械化程度。通过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到规划期末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达到97.6%以上,坡耕地治理度达到97.6%以上,人均基本农田达到3.82亩,亩产增加收入800元以上,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四、同意项目区水量平衡计算和灌溉措施的布置。基本同意项目区供水水源,在工程区石桥河水库及苴力武坝塘新建提水泵站提水至高位水池,通过输水管道和水池的方式引水至各项目地块。基本同意《方案》拟定的灌溉定额、灌溉制度和灌溉水利用系数,项目区内管道灌溉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85。基本同意项目区设计水平年净灌水率B片区q=0.444[m3/(s.万亩)],C片区q=0.278[m3/(s.万亩)],D片区q=0.344[m3/(s.万亩)]。基本同意项目区供需水量平衡分析,规划水平年,A片区采用现有水池灌溉,可供水量为3600m3,需水量为3259.2m3。B片区和C片区需水量分别为10.4万m3,24.5万m3,可供水量为46.19万m3,D片区的需水量为3.8万m3,可供水量6.75万m3。

五、同意建设规模和措施配置。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40.43公顷,配套措施主要包括:新建泵站3座,新建水池共计14座,其中主水池3座(包括500 m3水池1座,300 m3水池2座),分水池200 m3水池3座,150 m3水池5座,,1 00 m3水池3座;提水主管4.75㎞,输水灌溉管道11.707㎞。修缮机耕道路10.09千米,(其中机耕道路7.02千米;作业便道3.07千米);新修道路C20砼排水沟10.09千米,设置下田口51座,沉沙井41座,设置工程治理管护牌6座,管护碑2座(小流域建设规模及措施详见附件)。

六、同意实施方案措施设计。实施方案对小流域内坡改梯地块进行了典型图斑设计,坡改梯田坎设计为土质田坎,田坎高度根据不同坡度设为1.0米~1.8米,田面毛宽为3.86米~11.43米,田面净宽为3.02米~11.25米,田埂顶宽取30厘米,高30厘米,田埂内侧坡比1:0.5。同意配套灌排措施和田间道路措施设计原则、设计标准,各单项措施设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田间道路设计为路宽3.5米和4.5米的机耕道路,并配套建设排水沟。

七、同意小流域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小流域按设计工程量所提出的概算总投资1297.3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000万元,省级投资125万元,州县配套125万元,其他投资47.32万元(工程投资概算审定表详见付件)。

八、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为12个月,工程施工总体条件良好,方案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组织形式基本可行。

九、同意工程管理设计。项目建设全面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公示制、工程合同制、建设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管护责任制等制度。项目实施,由南华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水务局统一实施,建立明确的分工制度,责任到人,任务到点,层层落实。工程建成后,由五街镇人民政府成立建后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责、权、利明确,所有权与使用权明晰的管理体制,明确管护内容和办法,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