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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入库新粮州外竞价采购的批复
楚发改函〔2018〕359号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你库《关于2018年度州级储备粮轮入的请示》收悉,经我委商州财政局、农发行楚雄州分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楚雄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州内国有粮食企业竞价收购省级储备粮稻谷代储任务足额到位,避免州内收购市场过度竞争,为我州争取省级储备粮代储指标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同时鉴于今年国家调低粳稻最低收购保护价,国内粳稻主产区收购价比去年相对走低的实际,同意2018年度州级储备粮轮入稻谷通过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从州外采购。

二、此批轮换入库的稻谷必须是2018年生产的新粳稻,品质必须达到GB1350—2009稻谷标准三等以上,品质检验须经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能收储入库。

三、要认真做实州外粳稻收购市场价格监测收集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粳稻价格趋势,确保此批州级储备粮采购成本价处于合理区间。

四、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楚雄州分行关于下达2018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

知》(楚发改粮食[2018]158号)文件精神,你库要提前将每次采购标底价测算建议报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农发行备案后,做好网上竞价采购相关事项。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