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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2018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函〔2018〕389号


各县市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为全面了解全州2018年粮食流通基本情况,掌握粮食行业发展现状,分析研判粮油供求形势,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入统对象基本信息维护。各县市统计人员要按照省局要求,于2019年1月16日--21日“国家粮食直报系统”开放期间克期完成入统对象(含粮食流通、城乡调查户、产业经济、仓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粮油科技和从业人员统计)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扩大入统范围,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目前粮食流通、

产业经济、仓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粮油科技和从业人员等统计范围已涵盖粮食流通全行业产业链,各县市要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辖区内从事粮食经营单位,特别是制酒、养殖、粮油加工等涉粮企业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完善入统企业名录库,做到应统尽统,如实填报数据,真实反映粮食流通实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压实责任,按时完成统计年报和统计分析上报任务。各县市务必在2019年1月25日前全面完成粮食流通、产业经济、仓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粮油科技和从业人员等统计年报网上直报和统计分析的上报任务,年报和分析纸质材料同时报送州发改委相关科室存查。

四、其他要求。

1、2018年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年报采用EXCEL格式,样表我委将下发在统计群里。粮食和和食用植物油调查年报和分析材料上报州发改委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前,年报和分析纸质材料同时报送州发改委调控储备科。

2、2018年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基础调查数据网上直报必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上报任务。并同时完成县市辖区概况表内容更新,在录入直报系统前请各县市要对城乡居民调查户数据逐户逐笔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由于粮食统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国家局和省局已将各县市粮食直报系统上报数据及时性准确性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请各县市要在机改中确保统计人员充实稳定,确保统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4、各县市在粮食统计年报报送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相关科室对接联系。

粮食购销存年报、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年报、从业人员统计年报,由调控储备科负责,联系人:李建平13638760697、王珺13187644818 0878-3124552

产业经济、仓储、科技、投资统计年报,由科技流通科负责,联系人: 徐文广13769273592 0878-3123416

 

附件:1、《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2、《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