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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抓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产业〔2018〕5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18〕1192号),为进一步巩固打击和取缔“地条钢”成果,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要求各州市在2018年12月前开展大检查排查,省化解办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拟于2019年1月31日前对各州市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抽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高度重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不折不扣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全面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按照我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二、明确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检查。要认真参照5个协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充分吸收《关于陕西省查处铸造中频炉违规转产、江西省查处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有关情况的通报》(发改电〔2018〕236号)中通报的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等典型案例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地条钢”改头换面。各县市要切实承担起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好大排查工作,州级5个挂包督查责任部门要抓好督查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对照已登记的38户企业,4户界定为“地条钢”生产企业的15台中频炉和其余113台中频炉、工频炉逐一进行排查,确保不发生“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无中频炉、工频炉企业的地区,要加强流通、销售、使用环节的督查排查,切实做到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三、认真准备,迎接省级抽查检查。请州级5个挂包督查责任部门于2018年12月27日前完成对挂包县市的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2018年度的督查工作总结报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化解办;各县市要对今年以来开展的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整理好相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省化解办抽查检查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3369156

传真:3369148

邮箱:jixieshi2017@126.com

 

楚雄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