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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州级储备粮验收批复
楚发改函〔2019〕9号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根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楚雄州分行《关于下达2018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计的通知》(楚发改粮食〔2018〕1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州级储备粮油增储轮换验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楚发改粮食〔2017〕83号)精神,2019年1月4日,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农发行楚雄州分行组成验收工作组,对你库2018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新入库稻谷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储备品种和数量情况。此次轮换入库州级储备粮粳稻是经州发改委商州财政局、州农发行批准,由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通过四川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采购,由安徽省巢湖市国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标,截至2019年1月2日新粮已全部入库,新粮生产年度为2018年,现存储

库点为双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山粮点(具体仓号为:2号仓77万公斤、3号仓60万公斤、4号仓60万公斤)。经 验收  人员到库实地测量计算,此次轮换入库稻谷数量为197万公斤(单位体积容重采用该库粮食入库验收实测容重592公斤/立方米计量)。

二、储备质量情况。经楚雄州粮油中心化验室2019年1月3日单仓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新入库粳稻质量符合GB1350-2009二等及以上标准,存储品质符合GB/T20569-2006存粮标准要求,入库粮食质量合格。

三、储备成本。此批入库粳稻库存成本由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另行下文确定,作为计算利息补贴和划转储备贷款的依据,未经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同意不得变更,从2019年1月起由州财政计拨利息费用补贴。

四、承储企业接到验收批复后要及时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列入2019年1月“地方储备粮收支平衡表”期末库存,确保州级储备粮规模到位,同时要按照《楚雄州州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储存安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