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9-0214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9-02-14
- 发文字号:楚发改函〔2019〕39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按实际储存库点进行预分解登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按实际存储库点进行预分解登统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19]4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做好我州政策性粮食预分解登统工作。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局要求,安排参加省局粮食数据和质量大清查培训的人员,通过登录国家大清查软件,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11:30分前和3月15日上午11:30分前,按粮权全面准确完成2019年1月和2月2次政策性粮食预分解登统工作。
二、压实责任,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三帐”数据完全相符。此次政策性粮食库存预分解登统数据和库点信息资料是通过国家大清查软件上报,一旦审核上报不得进行修改,各县市在填报
数据信息前,要对2019年1月和2月的统计帐(含国家直报系统、统计台账、储备粮轮换台账)、会计帐和保管账(含分仓帐、储备粮专卡和保管总账)的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确保“三帐”数据完全一致,确保不重不漏,存储库点信息绝对准确。各县市数据审核上报后要将预分解登统表格输出打印,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扫描成PDF件,通过统计QQ群及时上报州发改委调控储备科。
三、查缺补漏,做好大清查“三帐”资料清理归档工作。各县市要以此次预分解登统工作为契机,对2017年以来政策性粮食库存“三帐”档案资料,按照此次大清查账务检查要求全面进行清理,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分年度规范做好“三帐”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四、各县市在预分解登统工作中,对存储在县市外的粮食要及时做好沟通对接,规范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做好迎接省和国家大清查复查抽查相关准备工作。
州发改委调控储备科,联系人:李建平13638760697、普仙华13368786658 0878-3124552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按实际存储库点进行预分解登统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