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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楚发改党组〔2019〕20 号


各科室、局、中心:

为加强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州发改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马国雄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洪 志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尹 毅 党组成员、副主任

罗志清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文书 党组成员、副主任

金正东 党组成员、副主任

肖荣祥 调研员(代管原副主任李红梅分管的工作)

成员:黎明俊 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州易地办常务副主任

罗学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王翠芬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陈 婕 地区科科长

普春燕 投资科科长

董金花 社会科科长

罗亚砚 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由黎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补充,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对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整改工作,负责对全州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承担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巡视整改的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清单,逐项对账销号;适时召开领导小组整改落实推进会议,严肃整改纪律,完善上下联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指导和推动全州发展改革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巡视整改指出问题的产生根源,及时调整优化工作举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扎实组织整改,定期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负责日常检查、材料收集、通报整改进展、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痕迹资料归档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3月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