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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19〕75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9〕18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全州发展改革部门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防范化解“邻避”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作为环境社会风险的一部分,其防范、化解成效,决定了重大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如果处置应对不力,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前,随着各县市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石油化工等项目,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压力也将持续加强,全州发展改革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高度警惕,打好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坚决防止因为重大项目建设引发社会风险,推动重大项目稳妥有序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摸排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的“邻避”问题

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委内有关科室要立即行动起来,对容易发生“邻避”问题的项目,切实强化前期论证、信息公示、风险评估等环节,及时主动公开项目情况,深化公众参与,降低潜在风险。对存在“邻避”风险的项目,要主动摸排风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排查工作,认真监督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行。对于已经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涉环保“邻避”问题项目,该停止建设的要停止建设,该调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开展涉环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项目前期阶段,要深入考虑项目可能出现的“邻避”问题,综合考虑当地民风习俗等因素,严格规划选址,确保论证、审批、建设各个环节合法合规,依法审查,从源头防止隐患风险。要做实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要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充分了解民意,尊重民意,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保障好公众权益,使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信息收集研判,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委内有关科室要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提早防范,全程管控。要了解掌握公众真实需求,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消除公众疑虑,做到防范在先、处置在后。针对敏感项目引发的群体聚集抗议事件,要控制态势,防止处置不当导致矛盾升级,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