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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19〕80号


双柏、牟定、姚安、大姚、永仁、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9〕164号)精神,现下达我州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及附件《“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和提高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更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本次下达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必须优先、足额配套到位,建设资金不得留缺口,不得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筹集配套资金,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严格防范由此增加的地方债务风险。各级人民政府要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减免各种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本次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缴纳租金等费用。

本次下达投资计划所涉及的项目必须于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全部实质性开工建设并按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19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并形成有效资金支付。各县发展改革局、项目单位要按照上述目标,狠抓投资计划执行,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转发下达

各县发展改革局要优化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本次直接下达到项目的投资计划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并主动协调财政及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拨付资金。对分解后的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报省、州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相应分解至具体项目。

三、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安全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发展改革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民政、残联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切实做好属地内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管问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州民政局、州残联要切实履行投资计划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总牵头、总协调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州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做好项目的直接监管工作。

省、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县,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现场督办等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次投资计划的项目,按国家要求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请各县发展改革局每月5日前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县发展改革局对本县调度数据审核负总责。

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调度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以此作为项目督查及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期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州发展改革委将报省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视情况进一步采取批评、约谈、问责以及扣减、收回、暂停安排该地区、该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同时,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地区,在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给予优先申报并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给予优先安排和额度倾斜。

六、绩效目标

按照《“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及附件《“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建设一批护理院、光荣院项目,进一步补齐养老设施短板,提升质量。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改善社会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七、其他要求

请县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逐一核实以下信息:

(一)每个项目的法人单位、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信息填报员及主要责任人的职务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每个项目开工、进度时间节点、配套资金落实承诺。

以上内容经相关部门及单位认可后,于收文5个工作日内报州发展改革委,我委将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1、楚雄州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楚雄州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楚雄州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残疾人服务体系)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