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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拨2019年度城乡居民固定调查专项业务经费的通知
楚发改粮食〔2019〕133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全面做好2019年全州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完成2019年度省局安排饲料用粮专项调查任务,经委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19年度城乡居民固定调查及饲料用粮调查专项业务经费拨付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固定调查经费。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记账补贴经费,按每户240元标准补助,合计下拨141840元。

二、粮油统计辅调员补贴经费。按县市城乡居民调查户(含个体经营户)每15-20户设置1名统计辅调员,州级每位统计辅调员补助3000元标准,合计下拨129000元。

三、饲料专项调查补助经费。每个县市州级补助调查经费3000元,合计拨付30000元。

四、州级调查示范点补贴经费。每个点10000元,合计拨付200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下拨的城乡居民固定调查专项业务经费属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各县市要压实责任,督促指导统计辅调员和调查户及时做好调查台账登记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全面准确。

(三)2018年饲料用粮专项调查方案,我委将另行下发。

附件:2019年度城乡居民固定调查专项业务经费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