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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办〔2019〕153号


各科、室、局、中心:

2019年4月19日,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了今年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会上交办我委14件州人大代表建议(其中主办6件、协办8件)和33件政协提案(主办12件、协办21件)。为办理好2019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各责任领导、主办科室对承办的建议和提案要抓紧时间,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办理答复。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州政府令11号)、州政府办《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办理的一般性建议、提案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答复办理完毕;对于涉及面较广、内容比较复杂的,在上述时限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的建议、提案,经报告交办、督办机关同意后,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毕。

二、认真办理答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各主办科室要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以代表和委员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办理落实的及时办理落实,一时条件不成熟的,要及时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落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要以座谈面商、联合面商、电话交谈,以及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协商方式,抓好“三协商三面商”制度(办理前认真协商面商了解代表、提案者所提建议、提案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中如实协商面商通报办理建议、提案进展情况和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办理后协商面商告知代表、提案者办理提案结果)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继续努力保持100%的面商率和满意率。面商结束后,提案面商登记表(附件7)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送州政府办议案科。

三、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答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各主办科室在形成答复代表、委员的正式文稿时,要经责任领导审签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附件3、4),用我委正式文件印制后逐一答复有关代表、委员,并附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附件5)或《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6)一式三份,请代表、委员及时反馈意见。同时要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和是否公开的属性。今年办理结果分类继续按三类划分,即: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为A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为 C类。是否公开的属性需标明为“公开”或“不公开”。凡未按规定办理答复的一律退回重办。

四、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答复。按照州领导要求,要坚持重效率、重质量、重实效的原则,文字答复应简明扼要,要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努力避免空话套话、答非所问、回避问题等应付式答复,文字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页数控制在3页以内。主办建议答复件须抄送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及州政府办公室议案科,主办提案答复件须抄送州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及州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答复件需将电文档报送州政协提案委,邮箱cxzzxtaw@163.com)。对代表、委员答复不满意的,各主办科室应重新研究办理,并在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之日的1个月内再次面商答复。对我委协办的8件代表建议和21件政协提案,请参与协办的牵头科室要在2019年6月底前提出拟办意见,交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和委员。

五、做好2018年的续办续复工作。2018年共有1件代表议案办理结果为“B”类,请按有规定今年要继续做好续办续复工作。即:“关于将马龙河流域列入省级热河谷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议案”,该件农经科主办,综合科协办,请两个科室继续协商协办,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续办续复工作。

六、做好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7号)要求,从2017年开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含续办续复件),同时报送部分复文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为此,一是请信息中心继续在我委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作为办理结果公开的专用平台;二是请主办科室经面商形成的正式办复文(含电子文档),按程序审批、审查后报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在专栏上公开公示;三是由主办科室在办复中选择部分复文报送州政府议案科(联系人及电话:周建雄 3389871 13508788679 电子邮箱:zzfyak@126.com),以便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需特别注意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凡办复文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办复结果在网上公开后,主办科室、信息中心、委办要密切跟踪掌握舆情,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要及时采纳,负面舆论要及时引导,积极回应。

七、做好办理情况的工作总结。由我委主承办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完成后,由委办公室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正式办复文件数:代表或委员1份;州人大选联工委或政协提案委1份;州政府办议案科(含电子文档)各1份;委信息中心(含电子文档)各1份;委办2份;主办科室存档2份。

附件:1. 2019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及州政协提案交办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4.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5.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6.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