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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扶贫公路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基础〔2019〕135号


南华、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扶贫公路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9〕356号),为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群众出行条件,更好发挥农村扶贫公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撑作用,现将我州农村扶贫公路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通建制村硬化路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的紧急通知》(楚政办通〔2011〕105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的相关规定,州级配套资金13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62万元,涉及项目3个,建设总里程17.73公里(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请双柏县、南华县发展改革局在本次计划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及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的项目名称需与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即“所属行业”—“脱贫攻坚”—“农村扶贫公路”),不得任意修改。

三、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8〕1694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

四、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及责任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中监管责任人要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

五、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们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按时填报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

六、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加大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前期工作滞后、资金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建设进度慢等问题,将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收回、扣减或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附件: 1.楚雄州农村扶贫公路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楚雄州农村扶贫公路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