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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19〕185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批<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楚市发改请〔2019〕27号,项目代码:2019-532301-46-01-033249)收悉(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据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报来的《实施方案》解决对象符合《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的内容和范围,符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选择、布局、建设内容和工程技术方案。

二、本批解决你市14个乡(镇)48个村委会218个村民小组6.133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98户、2196人)和2.40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涉及水量不达标12044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30672人;水质不达标13778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4839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46件,其中:改造自流引水工程82件(含自来水厂改造配套工程2件),改造提水(蓄水)工程2件,新建自流引水工程39件,新建提水(蓄水)工程23件。(项目村组详见附表)

三、在项目实施前,必须要对每件供水工程再进一步核实供水水源的水量、保证率及水源点的水质情况,并进一步核实每件工程的工程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决杜绝工程量不实造成的浪费。

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请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达标销号。解决非建档立卡饮水安全问题项目点参照《指标说明》执行。

五、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446.9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36万元,省级投资29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4.97万元。

六、项目建设由市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项目监督和国家重大项目库的调度,《实施方案》批复后,请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七、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必须实施市级财政封闭运行,设立专帐、专户、专人的“三专一封闭”管理制,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避免资金沉淀。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进行,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若确需变更须征得我委同意。

附件:1.楚雄州楚雄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项目工程特性表(略)

      2.楚雄州楚雄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项目汇总表(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