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9-0718002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9-06-12
- 发文字号:楚发改收费〔2019〕183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文件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收费〔2019〕183号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人防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司法局,各仲裁机构,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落实情况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州发展改革委和州财政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