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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及省级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19〕234号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禄丰县2019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禄发改字〔2019〕73号,项目代码:2019-532331-76-01-033484)收悉(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我州委对你县上报《实施方案》的审查、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县编制的《实施方案》解决对象符合《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的内容和范围,符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农经〔2019〕105号)的要求。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选择、布局、建设内容和工程技术方案。

二、本批解决你县14个乡镇58个村委会139个村小组4.439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97户、2551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土官镇水处理厂1座,供水规模6000m³/d,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原水处理,新建配水井、穿孔旋流反应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综合楼;安装次氯酸钠发生器、一体化PAC加药装置等。

(2)新建蓄水池55个,修缮2个,水窖2个,泵站11座,安装净水设备39套。架设管网313187m,其中:镀锌管长246303m,管径Φ200~15mm;PE管长66884m,管径DN110~40mm。(项目村组详见附表)

三、在项目实施前,必须要对每件供水工程再进一步核实供水水源的水量、保证率及水源点的水质情况,并进一步核实每件工程的工程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决杜绝工程量不实造成的浪费。

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请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达标销号。解决非建档立卡饮水安全问题项目点参照《指标说明》执行。

五、禄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793.6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60万元,省级投资36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67.69万元。

六、项目建设由县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严禁下放乡镇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监督和国家重大项目库的调度,《实施方案》批复后,请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七、禄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必须实施县级财政封闭运行,设立专帐、专户、专人的“三专一封闭”管理制,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避免资金沉淀。

八、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一、三十四条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进行,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若需变更须征得我委同意,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将根据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并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