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统计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楚发改粮食〔2019〕297号


各县、市发改局、楚雄州粮油中心化验室:

现将《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内容

(一)2017年--2019年度州下拨和县级安排的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

(二)2016年--2019年度州下拨的省级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点监测经费使用情况。

(三)2016年--2019年度省级和州下拨粮食质量监测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17日前各县、市和中化室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11月18日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电子版和PDF件报给州发改委粮食储备科,并将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凭证、通知等资料准备好,做好迎接省州级实地检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好做实自查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县市要加强对财经法纪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国家粮食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避免在专项经费使用中出现铺张浪费问题。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在自查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和要求,发现存在不足,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普仙华---13368786658

附件:1、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云粮财务发[2019]26号)

2、2019年度粮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