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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19〕298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19〕7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印发《楚雄州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附件1)和《楚雄州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附件2),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楚雄州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2.《楚雄州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

 

州发展改革委 州民政局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州生态环境局 州住建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市场监管局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