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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43号建议的答复


赵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着力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于2018年印发《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楚发〔2018〕10号)。在2019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后,州委、州政府又在去年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州的《实施意见》,对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实施作出了重要部署。二是制定印发了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2019年,州委州政府制定下发了《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并确定2019年为“营商环境提升年”,明确开展“三进企业”服务行动、开展“企业评价政府”专项测评行动、实施“四个零”整治行动、落实利企便民事项“一次就办好”、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等具体措施,形成全州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三是构建优化营商环境“1+1+5+4”的政策体系。州委于2019年7月3日召开了全州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推进会暨营商环境提升大会,州委杨斌书记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1+1+5+4”政策体系,即制定1个《楚雄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1个《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5个机制:《优化营商环境高位推进机制》《挂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情况报告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核机制》和《民营企业表彰奖励机制》;4个“10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10条》《加快扩大招商引资10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10条》和《优化营商环境10条》。目前正在走审批程序,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即可印发实施。四是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工作。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州政府将《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为2019年重要立法计划,在州人大的指导帮组下,目前已通过州政府常务会的审定和州人大常委会两审。是做好营商环境评估和2018年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在省级对我州等16个州市开展2018年营商环境评估的基础上,2019年4月,州发展改革委按照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对州级38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进行了营商环境评估,并将省评和自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和县市针对所存在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对优化营商环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