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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州粮食储备库,本委涉粮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扎实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工作是粮食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随着机构职能变化,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履行全州行业安全指导和监管责任,具体工作按照科室职能由涉粮科室负责,其中粮食加工、仓储安全生产由粮食规划发展科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由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分别负责;县市发改局负责履行属地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各粮食企业负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一形成我州部门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的网格化责任体系。请各县市、各涉粮科室按照上述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今后,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请按此责任落实执行。

二、认真履行责任,进一步谋划和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县市、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抓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做好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简称“一规定两守则”)等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请各县市发改局、州粮食储备库、本委涉粮科室每年必须开展行业安全生工作考核总结,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20年打算请于1月14日以前报州发展改革委粮食规划发展科,联系人:王迎存,电话0878-3123416。

三、开展排查整治等工作,努力完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等工作,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也是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好行业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好讯期、节假日等重点和重大活动等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近期要组织开展好元旦、春节,各级“两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好行业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近期按照《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粮发[2019]1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请各县市发改局、州粮库、本委涉粮科室按照省局要求于2020年1月14日、2月14日和3月14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规划发展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五个一批”统计表(整治内容及统计表样由王迎存同志传发),联系人:王迎存,电话0878-3123416。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