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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县110kv果园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20〕2号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楚雄供电局关于禄丰县110kv果园变二期工程核准的请示>的请示》(禄发改能源〔202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110kv果园变电站主要对禄丰县仁兴镇及周边片区供电,主变容量为1×50MVA。2018年最大负荷为34MW,随着周边工农业生产生活用电、滇中引水工程施工用电等负荷增长,预计2010年、2021年110kv果园变电站下网负荷将达到43MW、48MW,现有单台主变容量将无法满足片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要求。为满足片区的用电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禄丰县110kv果园变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县仁兴镇110kv果园变电站原站址内。

三、项目业主:云南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本期新增一台50MVA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增加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形成变电容量为2×50MVA。

2、本期110kv出线维持现状,35kv出线新增电气备用1回。10kv出线新增电气备用4回。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278万元,全部由项目业主自筹。

六、项目核准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楚雄供电局已组织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及行政审批事项,取得了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具备报送核准条件。

七、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