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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20〕67号


武定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252号)精神,现将我州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请抓紧安排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并确保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本批下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为投资补助安排方式。

二、转发下达

要优化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发下达。在分解投资计划时,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县人民政府要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安全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县发展改革及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切实做好属地内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问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切实履行投资计划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总牵头、总协调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州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省、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次投资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均全部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县发展改革局、各项目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项目县发展改革局、各项目单位对调度数据审核负总责。

县发展改革局、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统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本计划项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项目纳入统计库后形成的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要及时在重大项目库备注栏中标注,并及时更新统计库相关信息,确保统计库与重大项目库中项目执行进度同步。

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调度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以此作为项目督查及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期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省发展改革委将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视情况进一步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以及扣减、收回、暂停安排本地区、本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同时,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县市,在申报下一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给予优先安排和额度倾斜。

六、绩效目标

根据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项目储备情况,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着力改善相关基础设施条件,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促进文化旅游提质升级。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县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逐一核实以下信息:

(一)每个项目的法人单位,项目责任人(原则为单位法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本单位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信息填报员及主要责任人的职务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每个项目开工、进度时间节点、配套资金落实承诺。

上述内容经相关部门及单位认可后,于收文10个工作日内报州发展改革委备案。其中:县级项目由各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附件:1.楚雄州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