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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转发关于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的通知
楚发改收费〔2020〕60号


州公安局,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