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楚发改粮食〔2020〕77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食安委办公室、农发行各支行:

为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全州粮食质量安全,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