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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地区〔2020〕119号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牟发改地区〔2020〕1号)收悉。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专家组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修改完善后的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牟定县属金沙江流域,随着城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牟定县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环保要求。为使污水处理能力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城。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提标改造规模1.2万立方米/日,在现有污水处理厂保持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管网服务范围6.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5.2万人。内容包括新建提升泵房、混合器井、絮凝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反冲洗泵房、排水排泥池、加药间和配电间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2410万元,资金来源以项目业主自筹为主,同时积极申请国家和省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4个月。

七、效益预估:项目建成后,将使牟定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提升,改善龙川江水质,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流域水环境。

请你县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实施。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