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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楚政通〔2020〕19号)精神,我委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

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委不再接收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申报材料,不再进行审批。请申请人到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