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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kv禄丰变110kv隆基单晶硅项目配套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20〕333号


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20kv禄丰变110kv隆基单晶硅项目配套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禄发改字〔2020〕1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禄丰隆基单晶硅切片生产线供电工程接入系统需求,保障电力供应,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220kv禄丰变110kv隆基单晶硅项目配套间隔扩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县和平镇。

三、项目业主:云南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变电工程:在220kv禄丰变电站内110kv配电装置场地自西向东第二个间隔扩建110kv隆基单晶硅项目配套间隔工程。

(二)土建工程:本期新建110kv出线间隔所有设备支架及基础、电缆沟、端子箱基础、部分操作小道。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设备及二次系统工程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8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六、项目核准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220kv禄丰变110kv隆基单晶硅项目配套间隔扩建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及楚雄州“十三五”配电网规划,2020年9月30日取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关于印发禄丰变110kv隆基单晶硅项目配套间隔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评审意见的通知》楚电规划〔2020〕56号)。

本项目在原站址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不需要进行用地预审。本项目在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地上建设,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七、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