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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投资〔2020〕340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49号),现将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请严格遵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预算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9〕252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市发展改革局应当在收到州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及时下达到项目业主单位,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库模块)报备相关项目信息。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市发展改革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发挥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就近便利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再去解决。市发展改革局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建设程序审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于每月15日、30日将项目推进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局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填写《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绩效目标表》和《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详见附件)并送州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 1.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2.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绩效目标表

   3.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