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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0〕345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9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0〕101号)一并贯彻落实。

一、情况简要通报。10县市农业水价改革(即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已于2019年前全面完成,重点中型灌区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6.54万亩,已完成今年下达的重点中型灌区计划改革面积。

二、认真落实2020年改革计划。各县市要利用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的大好时机,抓紧完成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1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面积6.14万亩)任务。其中,楚雄市2.71万亩,双柏县1.92万亩,牟定县1.98万亩,南华县1.54万亩,姚安县3.77万亩,大姚县2.28万亩,永仁县1.14万亩,元谋县1.95万亩,武定县3.09万亩,禄丰县3.32万亩。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0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累计实施面积和当年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6项重点改革内容,省州都制定了严格的评分标准,请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紧落实。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 州水务局

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