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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投资〔2020〕3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有关州属企业:

为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快推动省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切实稳定有效投资,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6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报送下年度重大项目用地计划。请你们对照“云发改投资〔2020〕657号”重大项目使用范围,认真梳理,提出下一年度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清单、需省加大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清单,首次报送请于2020年11月12日17点前将正式申报文件、附表、项目的文字说明材料(需包括附表中所有列的内容)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及电子版、符合上述重大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州发展改革委投资科(邮箱:ygdd406@163.com),并同步按程序从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推送。按照上述要求,以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需省加大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清单,11月10日前报送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清单,逾期不报视为无。

二、及时增补当年内每季度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年度中,根据需要每季度增补报送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清单,报送形式参照第一条,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无。

联系人及电话:

州发展改革委 吕剑萍,3369138,13987855797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周佳佳,3399808、13769257667

附件:需中央、省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重大项目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