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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分析报告
楚发改价格〔2020〕338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农民负担,准确掌握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和收费变化,进一步做好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0〕136号)要求,楚雄州按时完成了收费统计工作,并对收费单位进行了市场价格监管系统信息录入、收费金额数据录入、数据汇总等工作。现将楚雄州2019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楚雄州经济形势及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严峻宏观经济形势,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州实现生产总值(GDP)1251.9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21.80亿元,增长5.7%,拉动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93.11亿元,增长11.7%,拉动经济增长4.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36.99亿元,增长7.7%,拉动经济增长3.2个百分点。全州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88.43亿元,比上年增长7.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7.61亿元,增长1.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3.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5元,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68元,比上年增长7.9%。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文化繁荣进步,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进展。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底,楚雄州已完成《市场价格监管系统》收费情况录入和数据核对工作,系统中应统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75个(不含医疗机构),实际统计单位275个,完成率达100%,涉及收费部门19个(不重复计算),涉及收费项目45项(不含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收费项目比往年明显减少。2019年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总额为52068.61万元(不含医疗服务和药品收入)。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14个,金额16374.29万元,降低收费金额34.55万元;事业性收费项目31个,金额35694.32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变化的原因分析

从楚雄州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录入的统计数据看,2019年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52068.61万元,州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24663.71万元,比2018年的25585.65万元减少了921.94万元。从收费项目统计情况看,2019年度我州行政事业性收费呈现增加降低交错的情况。收费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1、教育、法院、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的收费增幅明显。教育部门的收费从2018年的25870.59万元上升到2019年的28068.54万元,增加了2197.95万元。原因是近年来扩大县市高中招生人数,致使高中收费大幅增长;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儿童入园上学数量增多,致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明显提高。法院诉讼收费从2018年的5857.23万元上升到2019年的6456.67万元。原因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全民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法院办理的案件大量增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收费从2018年的1985.42万元上升到2019年的2282.83万元,增加了297.41万元;水利部门的收费从2018年的2212.38万元上升到2019年的2360.37万元,增加了147.99万元。住建、水利部门的收费增加原因是监管力度加强,征收力度加大。

2、市场监管、人防、公安、农业农村、人社、交通、司法等部门,通过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工作,大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市场监管部门的收费从2018年的1395.49万元下降到2019年的512.2万元,减少了883.29万元。人防部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2018年的5196.99万元下降到2019年的3715.83万元,减少了1481.16万元。公安部门证照费从2018年的1469万元下降到2019年的1358.91万元,减少了110.09万元。农业农村部门收费从2018年的13.83万元下降到209年的1.09万元,减少了12.74万元。人社部门的收费从2018年的173.4万元下降到2019年的167.81万元,减少了5.59万元。司法部门考试考务费从2018年的9.39万元下降到2019年的5.3万元。财政、交通运输部门本年度未收费。

四、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收费单位对填报收费统计数据工作不够重视,对收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带来了难度。

2、部分收费项目在收费系统目录中没有,致使录入的收费项目、收费金额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

3、部分收费单位未能及时变更调整的收费内容,填写收费统计数据不够规范。收费项目界定不清,致使收费统计工作困难很大,导致有些收费额统计不够准确,很难反映具体收费项目收支数额增减变化情况。

五、下步工作建议

1、定期组织价格主管部门收费统计人员培训。建议省级每年至少对收费统计人员进行一两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及市场价格监管系统相关操作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综合水平。

2、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管系统》,上级管理部门应及时维护系统收费项目,统一收费统计口径,进一步开发利用其功能,提高系统管理水平。

3、建议省发展改革委价费处在《市场价格监管系统》信息公布栏上公布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以便查询。

附件:

1.楚雄州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调查表

2.楚雄州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汇总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李正秀0878-336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