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1112002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0-11-12
- 发文字号:楚发改能源〔2020〕38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35kV永兴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35kV永兴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20〕388号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的《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35kV永兴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的请示》(永发改能源〔202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35千伏永兴变二期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及楚雄州“十三五”配电网规划,为满足永仁县供电负荷增长需求,改善和优化永兴片区35千伏配电网结构,提高、改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改扩建35千伏永兴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仁县永兴乡。
三、项目业主:云南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期将主变1MWA更换为4MWA,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终期按一台主变考虑;新增无功补偿1×1.2MVar,新建主变基础1座,警传室1栋,部分构支架及设备基础。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83万元,由项目业主自行筹措解决。
六、项目核准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35千伏永兴变二期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及楚雄州“十三五”配电网规划,2020年5月25日出具了《关于永兴变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0〕110号),2020年5月29日取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关于35kV永兴变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楚电规划〔2020〕13号)。
七、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