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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35kV永兴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20〕388号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的《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35kV永兴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的请示》(永发改能源〔202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35千伏永兴变二期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及楚雄州“十三五”配电网规划,为满足永仁县供电负荷增长需求,改善和优化永兴片区35千伏配电网结构,提高、改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改扩建35千伏永兴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仁县永兴乡。

三、项目业主:云南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期将主变1MWA更换为4MWA,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终期按一台主变考虑;新增无功补偿1×1.2MVar,新建主变基础1座,警传室1栋,部分构支架及设备基础。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83万元,由项目业主自行筹措解决。

六、项目核准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35千伏永兴变二期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及楚雄州“十三五”配电网规划,2020年5月25日出具了《关于永兴变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0〕110号),2020年5月29日取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关于35kV永兴变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楚电规划〔2020〕13号)。

七、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