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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七批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农经〔2020〕390号

楚雄州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七批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1044号)要求,现将省安排我州小石门水库工程省预算内前期费4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严格遵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预算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使用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要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滚动回收、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与前期工作无关的支出。

收文后请你局及时通过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录入投资信息,每月10日前入库进行调度。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