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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20〕393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0〕10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州发展改革委 州水务局 州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