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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楚雄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0〕398号


楚雄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楚雄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楚市发改请〔2020〕59号,项目代码:2020-000403-01-01-001518)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对《楚雄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现状耕地田块面积过小,田间排水、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不配套,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较低。由于受当地经济条件及耕作水平的限制,导致土地产出率低下,土地经济效益相对较差,阻碍了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改善水利设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益,实现农作物的持续发展,真正实现农民增收目标,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区选择

1、同意项目总体布局原则。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从土地利用方式、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田间道路系统等方面,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生产规划、水利规划、乡镇道路规划以及村庄基础设施工程等相配合,进行整体优化规划布置。

2、基本同意楚雄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点方案。建设项目地点为子午镇子午、罗只碑、法邑、以口4个村委会,苍岭镇李家、苍岭2个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及规模

对1.5万亩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子午镇1.1万亩,苍岭镇0.4万亩。灌水保证率达到75%,灌溉水利用系数现状年不低于0.6,规划年不低于0.8,地块通达率达90%以上。

四、工程设计

(一)水利措施

基本同意本期水利措施建设内容为:灌排渠系、抽水泵站、倒虹吸、水闸改造重建。

1、灌排渠系设计:同意修建三面光沟渠11条,总长6115m,其中:子午镇3条,长1897m,为C20混凝土衬砌结构,设计断面尺寸为0.6m×0.6m~0.8m×1.0m;苍岭镇8条,长4218m,含拆除重建5条,长2520m,其中马石铺大沟长125m,为浆砌石结构,设计断面尺寸为1.5m×1.5m,其余4条长2395m,为C20混凝土衬砌结构,设计断面尺寸为0.3m×0.3m~0.8m×1.0m,含新建沟渠3条,长1698m,衬砌结构为C20混凝土,设计断面尺寸为0.3m×0.4m~0.9m×0.7m。

2、抽水泵站设计:基本同意水泵机组选型,水泵设计扬程为31.15m,选择300S58B型水泵两台,配套电机型号Y315M-4,功率132kw,2台,控制柜采用TPB-2S-132B,一用一备运行;基本同意抽水泵房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4.8m2

3、倒虹吸管设计:同意连通两岸农田灌溉渠道,对周边水资源进行合理调度,提高中干渠右岸农田灌溉保证率,同意在茨园放水大沟取水处设置沉沙取水池,通过管道采用倒虹吸方式将水引至中干渠右岸农田灌溉渠道中。倒虹吸引水流量为0.0833m³/s,管径为DN377mm(外径),壁厚6mm,管材为螺旋钢管,长219.3m。

4、水闸改造重建设计:基本同意改造重建水闸5座,其中3座为双螺杆手动钢板闸门,2座为双螺杆手电两用钢板闸门;基本同意水闸设计体型,孔口尺寸2.36m×2.1m~5.1m×2.3m,水头<5m,设计过闸流量24.23m³/s~58.84m³/s;基本同意启门及闭门力5t~20t;建议对通电条件好、网络信号佳、位置重要的水闸增设信息化控制系统,方便运行管理。

(二)田间道路设计

1、机耕路设计:同意修建21条田间道路,总长度24km,其中,子午镇12条,长18.46km,苍岭镇9条,长5.54km;同意机耕路等级为基本级;同意路面结构设计,路面宽度3.Om~4.5m。

2、农桥设计:基本同意设计农桥3座,跨距7.1m~7.5m,桥宽6.0m~6.5m,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结构形式为T型梁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C30,采用Ⅲ级钢筋,农桥结构安全级别为三级。板上的人群荷载为3.0KN/m²,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10级,车辆通行限重10吨。

五、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施工工艺的选择和施工技术要求。

2、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计划,总工期为7个月。

六、工程管理

1、同意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设置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2.同意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遵照财务制度,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完善资金拨付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按项目进度拨款,专款专用。

七、工程概算及投资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707.11万元(子午片区1201.17万元,苍岭片区505.94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99.89万元,其他费用109万元。

投资来源为:中央投资补助1533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383万元。

八、经济评价

1、经济评价的编制方法和依据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要求,基本同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析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供水成本计算成果。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9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