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楚发改体改〔2020〕40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州工商联: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0〕592号)转发给你们,并按以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工作,对于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性。邀请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有利于健全宏观和微观政策的传导机制,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构建更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优化我州营商环境。

二、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州级各部分要切实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各项工作规定,坚决杜绝选择性参与的做法。在具体工作中,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会同州工商联、州国资委、州工信局等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州级企业家代表库,确保全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顺利运行。

三、狠抓落实,做好工作总结上报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参

与涉企政策制定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能够落实落细,并将涉企政策传导至企业家和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企业家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同时,各县市、各部门要于每年12月1日前,将该办法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意见建议书面材料报州发展改革委。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0〕592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