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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0〕416号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牟定县水务局关于上报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牟发改农经〔2020〕11号,项目代码:2018-532323-76-01-041264)收悉,经审查和修改完善后,认为该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扩建牟定县双河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农业灌溉供水和人畜生活供水。双河小(二)型水库现状坝高15.6m,总库容43.3万m3,设计供水量29.7万m3,水库扩建后坝型为粘土斜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22m,总库容131.19万m3,兴利库容60.04万m3,设计年供水量89.2万m3,设计灌溉面积0.275万亩,其中:增加灌溉面积0.07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197万亩。解决农村0.40万人、0.52万头牲畜的生活用水问题。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枢纽工程拦河坝;溢洪道布置在大坝左岸,水平总长152m,最大下泄流量73.48m3/s;导流输水隧洞布置在大坝左岸山体内,隧洞全长163m,设计输水流量为0.136m3/s(其中:灌溉流量0.117m3/s,生活供水流量0.01m3/s,生态流量0.009m3/s);新建供水工程,灌溉及农村生活供水共用一条管道,主管供水流量0.127m3/s,供水主管总长5.31km,沿线设分水口和调节水池各3个。管径为DN400~DN200,材质为螺旋焊管;相关机电设备安装及金属结构安装等。工程施工总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三、本阶段审定估算总投资为490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州、县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明确的州、县筹资比例筹集。

四、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按《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要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挥。

五、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一、三十四条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进行,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若需变更须征得我委同意,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将根据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并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下阶段需完善的内容:复核淹没和永久占地实物量指标,核实淹没搬迁和生产安置人口数量;在确保工程维持正常运行和管理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各工程建筑物的布置与结构设计方案,减低工程投资及成本。

七、接文后请抓紧做好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不突破可研估算,投资变更不得超过可研估算的10%。请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此文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