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1-0126002
-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1-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楚雄州2020年度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评选表彰的公示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楚雄州2020年度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评选表彰的公示
各科、室、局、中心: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楚雄州2020年度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办电发〔2021〕8号)要求,委党组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和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委党组研究审定,拟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黎明俊、陈婕两位同志作为 “担当作为先进个人”向州委组织部进行推荐评选表彰。现将黎明俊、陈婕两位同志个人情况公示如下:
黎明俊,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楚雄州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陈婕,女,傈僳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州发展改革委易地扶贫搬迁科科长。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如果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和州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科反映,电话:3256157、3369092。
中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