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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无烟煤矿区、褐煤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对楚雄州无烟煤矿区及褐煤矿区区域进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次规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为使本次规划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并减少对公众的不利影响,现向公众征求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建议。规划基本情况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本次规划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主要针对楚雄州矿区。楚雄州主要划分为2个矿区,即:楚雄州褐煤矿区、楚雄州无烟煤矿区。楚雄州褐煤矿区,包括2个煤矿:石鼓煤矿(两清单规模30万吨/年),长坡煤矿(两清单规模90万吨/年)。楚雄州无烟煤矿区,包括4个煤矿:大迤能煤矿小岗箐矿井(两清单规模30万吨/年)、分山牌煤矿(两清单规模30万吨/年)、一街煤矿(两清单规模30万吨/年)、野猪塘煤矿塘箐井(两清单规模30万吨/年)。下一步,将依据两个矿区的总体地质报告,对部分矿井规模适当提高。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人

委托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欧林 电话:0878-3016181

三 、评价单位及联系人

评价单位: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禹工 电话:0871-66113002

邮箱:120738302@qq.com

四 、公众参与调查表

本次规划环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后,公众可下载《规划环评环境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和信息填写完整后,扫描发至评价单位邮箱或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托单位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共十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