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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6月份 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质量和双公示信息情况的通报
楚发改财金〔2021〕20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年初省信用中心《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云南”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提升专项行动通知》的部署和总体要求,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度信用工作考核中争先进位,现就我州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2021年6月份数据录入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质量情况

(一)省级排名

6月份楚雄州在全省排名从5月份第5名退后到第12名。

(二)县市排名

6月份前五名:大姚县、姚安县、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

倒数前五名:双柏县、禄丰市、永仁县、武定县、楚雄市。

(三)州级部门排名

6月份前五名: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

倒数前五名:州民宗局、州证监局、州城管局、州公安局、州国资委。

二、“双公示”台账情况

6月份数据录入量全省平均排名第12位,根据省信用中心反馈的数据,部分县市存在漏报、瞒报情况,录入质量存在问题,尤其是“双公示”指标及时率过低。楚雄州以上单位在6月份数据质量报告中数据归集存在三个方面的严重情况:一是禄丰市报送数据为435136条,为全州第一,但是重复数高达82613条,入库率80.93%;二是双柏县报送数据11303条,重复数4596条,入库率仅有59.12%;三是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报送数据5029条,异常数据5029条,入库率0.00%。另外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电网公司、州城管局在“双公示”台账漏报、瞒报名单中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严格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和信用目录要求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少数牵头单位对该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贯彻和履行有关部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职责,严重影响了楚雄州在全省双公示及时率的排名。

三、下部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确保信用数据录入工作不懈怠、不断档,经常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信用数据归集、录入工作力度,做到月初督促指导,月中进度提醒,月末问题警示整改,确保信用数据质量(及时率、准确率、入库率)能有大幅上升。

(三)持续抓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核实、归集、公示重点民生领域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水、电、气、物流、信用承诺”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提升专项行动,全州“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等中心工作,真正把我州信用工作重点转移到“管信”“用信”上来。

为提升我州社会信用数据归集的数量、质量,经报请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部门联席会议同意,自2021年5月起,建立楚雄州社会信用数据归集问题整改制度,对当月信用数据录入靠后的县市和部门将进行督导、约谈,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年终社会信用工作考评。请各单位接此通报后引起高度重视,务必切实抓好日常信用数据归集录入工作。

以上通报我们将报州大比拼办和各位分管副州长,并发到各县市人民政府,望切实引起重视,并加强责任落实。

 

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