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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水电站汛中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能源〔2021〕225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电力企业:

2021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灾害隐患巡查排险,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救灾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州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要求,压紧压实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补齐防汛应急能力短板,有效防范应对防汛安全风险,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汛中防汛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防汛责任体系是否完善,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是否落实;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具备指导作用,并按计划开展演练;防汛物资管理是否到位,防汛物资是否充足有效;水情测报、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完备;防汛值班、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健全,防汛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水库调度是否严格落实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调度方案;大坝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库区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及地震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否有效开展等。

二、工作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落实防汛安全责任

目前我国正处于“七下八上”主汛期和防汛关键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逐渐增多,黑龙江漠河、四川巴中、河南郑州等地先后发生重大水灾险情,安全度汛及地灾防范面临较大风险和挑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突出风险、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压实扛牢水电站防汛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严格汛中检查,防范化解防汛风险隐患

各县(市)发改局要督促企业加快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以此为抓手,针对今年入汛以来水情实际,认真开展汛中安全检查,进一步梳理查找防汛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消除安全度汛风险隐患。一是加强统筹组织,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发力,确保汛中检查组织到位、检查情况总结到位。二是突出重点,针对中小水电实际情况,各县(市)发改局要加强应急预案、度汛方案、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督促,做好已停运、停建电站实地检查评估,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风险管控无盲区。三是要将汛中防汛安全检查与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集中攻坚阶段建立的协调机制和重点风险隐患整改工作经验,促进防汛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彻底排查整治。

(三)加强问题督办,巩固深化防汛检查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一级督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汛中防汛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各县(市)发改局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重点问题要纳入“两个清单”,逐一验收、逐一销号,切实消除度汛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实现安全度汛。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尽快组织开展水电站汛中安全督导检查,于8月4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