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转发《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能源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能源人事〔2021〕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主动与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按照评审范围及对象将《通知》发至能源企业,并面对公众宣传。

二、请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程序认真履职,会同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审查,于10月8日—10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8:00)统一报送至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协调管理科,逾期不再收件,不受理邮寄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申报材料收取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5室。

三、请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3月14日—18日到州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协调管理科统一领取清退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各县市发改局领取后退回申报人。

联系人:张强0878-3369086(传真)

附:《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能源人事〔2021〕196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能源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