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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0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城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保持投资快速增长乏力,州发展改革委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双循环”新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发改委的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实施“1133”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为全力保持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强化政策措施,全州经济稳步回升向好。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要求,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政策供给、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运行调度,打好稳增长政策和制度“组合拳”,牵头研究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2020年抓项目稳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实现“双过半”目标工作方案、抓好“六稳”“六保”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奋力实现“功九成”目标工作方案、冲刺四季度奋力实现全年“大收官”目标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振了实体经济信心,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社会预期总体稳定,全力推动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和稳增长“五个主题”指挥调度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预警和调度工作。1-12月,筹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12次、经济稳增长调度20次;强化经济运行研判预警,编制预警通报10期。全州经济经受住了严峻考验,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经济活力渐进式增强。2020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增速排全省第2位、滇中四州市第1位,滇中城市群新增长极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和巩固。

2.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保障粮食能源安全。认真履行州发展改革委“六稳”“六保”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切实保粮食能源安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落实,实施“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计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高产稳产能力。国有和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原粮)5421万公斤,菜油90万公斤;商品粮大米库存1974.32万公斤,州内可使用的应急大米生产能力950吨/日,辖区内粮食生产和供给充裕。能源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煤炭、油气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州电力供需平稳、电网运行安全,全年全社会用电量达74.53亿千瓦时,管道天然气利用达5584万立方米,增长11%,保持储备1万吨褐煤,煤炭供需平稳,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着力稳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实现较快增长。认真做好“构二破三”“调二提三”抓项目稳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及15个投资工作组工作,形成了高位推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新格局。及时制定印发《关于“构二破三”“调二提三”抓项目稳投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抓项目稳投资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抓好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初步谋划重大项目15548个、总投资51967.94亿元;在州级38个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共储备重大项目5292个,总投资20766亿元;强化项目投资申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资金支持,截至12月底,向上争取到重大项目预算内资金13.9478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2589亿元、省预算内资金4.6889亿元),2020年地方专债项目资金40亿元;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全年投入项目前期经费5320万元,集中开工项目4批,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1328个,总投资达1354.42亿元;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1-12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3.6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的人民代表大会目标。

4.强化政策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取得显著成绩。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三大攻坚战”分工任务,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实现全州全年脱贫目标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类问题整改清零,扎实做好旧房拆除扫尾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全州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并顺利通过省级抽查,强化搬迁成果巩固,大力发展扶贫车间、脱贫产业和就业巩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全州“十三五” 规划搬迁任务12227户47828人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到12月底,全州搬迁人口中有劳动力家庭11768户,劳动力人口29730人。搬迁群众中以农牧业生产为主6457户,以非农产业生产为主5311户。以乡村旅游业为主5户,自主创业148户,公益岗位就业2386户,零就业0户,享受低保政策7824人,特困供养人口128人。

5.加强统筹协调,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全面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建设,推动“双核引领、聚群崛起、多点支撑、廊带联动、一体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空间布局,完成楚雄州“十四五”生产力空间布局研究等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美丽县城”建设、楚雄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特色小镇创建等工作稳步推进,大姚县城被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并荣获2亿元奖补资金支持。加快构建“5+15”特色小镇创建的总体格局,瞄准“世界一流、中国唯一”的创建目标,聚焦“七大要素”,突出州级15个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投资主体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各项创建工作。精心组织,提早做好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各项准备工作,11月27日至30日,省特色小镇第三方考评组对黑井古镇、楚雄紫溪森林康养小镇、光禄古镇进行考评,专家组对我州3个小镇创建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我州争取省特色小镇考评奖补赢得先机。

6.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研究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信用体系建设五项刚性任务分解的通知》、《楚雄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楚雄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前期数据录入工作。2020年7月31日,全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前期信用数据录入工作统计,楚雄州在全省16个地州排名中位居第1名,姚安县、牟定县在全省129个县市排名中位居第1名和第3名。2020年12月31日省信用中心反馈,楚雄州在全省16个地州排名中位居第7名,楚雄州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了良好开局。

7.产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发展“1133”战略,着力构建“2+5+3”迭代产业体系。研究起草《楚雄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专题研究分析报告》,开展楚雄州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省“双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楚雄特色活动。重点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速,着力实施六大攻坚工程,产业从低端向高端买进的步伐不断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以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冶金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等为重点的产业加快集聚。聚集效应不断显现,重点产业对全州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断增强。2019年,十大重点产业完成增加值823.93亿元,增长10.3%,占GDP的比重达65.81%,2020年1-12月,完成增加值894.68亿元,增速6.4%,占GDP的比重达65.20%。

8.“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加强规划编制培训,邀请到了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员吴晓华副院长亲临楚雄培训指导,邀请了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教授以及省委、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有关领导为全州规划编制人员开展培训授课。安排的8个重大前期课题,除了指标体系研究正在与省级对接之外,其余均形成了研究成果,38个专项规划均形成了第二稿。基本思路通过州政府常务会审议,纲要已形成初稿。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州的部署和安排,深入县市和州级部门调研,在全面总结“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决定性成就及经验,分析“十四五”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提出了未来五年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64人。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5,12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3.66万元,占总收入的91.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9.98万元,占总收入的8.78%。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71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276.91万元,主要是机场建设和救灾物资仓库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具体为:行政运行1,432.17万元,同比减少72.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含2010402、2130302,下同)863.38万元,同比增加250.24万元;物价管理12.73万元,同比增加12.73万元;招商引资2.43万元,同比增加2.4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59.77万元,同比增加1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44万元,同比减少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5万元,同比增加3.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0.59万元,同比增加2.47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0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0.00万元,同比减少71.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0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万元;机场建设1,190.26万元,同比增加614.85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0.00万元,同比减少18.00万元;住房公积金94.83万元,同比增加0.8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10.00万元,同比减少18.30万元;仓库建设540.24万元,同比增加540.27万元;应急救援7.19万元,同比增加7.19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33.7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能划转州民政局转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财政专户实拨资金430.00万元,同比增加43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4,71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5.38%;项目支出2,575.38万元,占总支出的54.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0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5.38%,与上年相比减少90.7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452.15万元,同比减少68.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00万元,同比减少25.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59.77万元,同比增加1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44万元,同比减少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5万元,同比增加3.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0.59万元,同比增加2.47万元;住房公积金94.83万元,同比增加0.8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10.00万元,同比减少5.00万元。项目支出2,575.38万元,占总支出的54.62%,与上年相比增加1,392.53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801.38万元,同比增加275.2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0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万元;机场建设1,190.26万元,同比增加614.85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0.00万元,同比减少18.00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00万元,同比减少13.30万元;仓库建设561.40万元,同比增加561.40万元;应急救援7.19万元,同比增加7.1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人员增减变化(2020年退休3人、调出1人,调入1人,部队转业转入1人,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1,577.38万元,同比减少52.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5.61万元,同比增加10.27万元;津贴补贴491.21万元,同比减少10.98万元;奖金327.44万元,同比减少58.68万元;绩效工资7.25万元,同比增加5.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8.67万元,同比减少11.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65万元,同比增加3.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88万元,同比增加2.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35万元,同比增加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6万元,同比减少1.09万元;住房公积金94.83万元,同比增加0.84万元。二是2020年退休3人,退休人员病故3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60万元,同比增加9.99万元,其中离休费70.9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退休费136.48万元,同比减少0.34万元;抚恤金34.55万元,同比增加11.50万元;生活补助12.59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同比减少2.00万元。三是压减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和资本性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307.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00万元,除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有所增加外,其他费用同比都有所减少。具体为:办公费19.77万元,同比增加5.33万元;印刷费2.38万元,同比增加0.64万元;咨询费5.00万元,同比增加4.22万元;手续费0.23,同比减少0.07万元;水费0.30万元,同比减少2.41万元;电费0.32万元,同比减少1.58万元;邮电费16.51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物业管理费16.65万元,同比减少5.32万元;差旅费30.56万元,同比减少31.75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同比减少6.32万元;租赁费0.00万元,同比减少1.88万元;会议费7.96万元,同比减少1.44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同比减少2.76万元;劳务费31.52万元,同比增加2.43万元;委托业务费16.91万元,同比减少6.01万元;工会经费15.33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万元,同比增加0.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77万元,同比减少4.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37万元,同比增加11.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0万元,同比减少2.5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及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3%,人均11.9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7%,人均3.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增加614.85万元,救灾储备物资仓库建设费同比增加561.40万元;物价管理同比增加12.7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费45.00万元;2.全州新能源相关规划编制费10.51万元;3.楚雄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编制费154.98万元;4.号楚雄州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编制费23.90万元;5.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编制费30.00万元;6.楚雄州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费50.00万元;7.楚雄州“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空间布局研究20.00万元;8.楚雄州“十四五“基本思路研究20.00万元;9.楚雄州“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建设规划编制费10.00万元;10.楚雄州“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费5.00万元;11.楚雄州“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编制费4.00万元;12.2019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26.70万元;13.楚财建〔2020〕27号住宿小区改水费用(经批准调整用途)80.88万元;14.楚雄州抓项目稳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30.41万元;15.号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估费用82.00万元;16.楚雄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经费9.50万元;17.网络视频调度会议系统建设经费18.98万元;18.楚雄州“十四五”滇中城市群新增长极建设规划编制费10.00万元;19.楚雄州“十四五”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建设规划编制费10.00万元;20.滇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编制费51.50万元;21.彝乡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经费90.00万元;22.2018-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2.73万元;23.驻北京招商组工作经费2.43万元;24.州滇中引水办业务工作经费18.01万元;25.楚雄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前期费1,190.26万元;26.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561.40万元;27.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7.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增加1,276.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119.44万元,同比减少94.4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83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同比减少所致。

(2)公用经费支出28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办公设备购置、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2,55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增加614.85万元,仓库建设费同比增加561.40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6%。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32.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5.36万元,物价管理支出12.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01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滇中引水办办公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9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7%。其中机场建设1,190.26万元,主要用于楚雄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4.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5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7%。其中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0.00万元,仓库建设540.2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检查及监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以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方面的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其中应急救援支出7.19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和救灾物资搬运等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50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的2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3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发展改革委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8万元,下降3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上升5.47%,主要是过路过桥费同比略有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万元,下降73.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发展改革委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占81.4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1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抓项目稳投资稳增长督查、易地扶贫搬迁、“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物价管理、能源、粮食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社会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抓项目稳投资、特色产业、驻点招商、物价管理和能源工作调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77万元 、印刷费2.38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16.51万元、物业管理费10.17万元、差旅费25.00万元、维修(护)费0.47万元、会议费6.53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31.31万元、委托业务费16.91万元、工会经费15.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6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996.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58万元,固定资产147.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61.40万元,无形资产7.52万元,其他资产5.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76.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1.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96.88

474.58

147.98

6.92

3.82

0.00

137.24

0.00

1361.40

7.52

5.4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五、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六、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反映粮食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0301111